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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市泸县县委原常委、县委办公室原主任、县委宣传部原部长朱大清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
来源: 泸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:2024-10-12 浏览次数:297 分享到:

日前,经泸州市委批准,泸州市纪委监委对泸州市泸县县委原常委、县委办公室原主任、县委宣传部原部长朱大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经查,朱大清理想信念丧失,背弃初心使命,搞迷信活动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违反组织原则,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,纵容亲属不实际工作而领取薪酬;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套取财政资金为己有,数额巨大;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、资金划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

朱大清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、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泸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泸州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朱大清开除党籍处分;由泸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泸州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